杨永彬 副主任医师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妇科

什么情况不能做无痛人流

2025.09.29 12:08

妊娠超过10周、存在严重生殖系统感染、凝血功能障碍、严重心肺疾病、对麻醉药物过敏等情况不能做无痛人流。具体分析如下:

1.妊娠超过10周:此时胎儿发育较大,子宫壁变薄,手术风险增加,容易导致大出血或子宫穿孔。无痛人流适用于早期妊娠,超过时间需选择其他方式终止妊娠。

2.存在严重生殖系统感染:急性盆腔炎、阴道炎等感染未控制时手术可能加重炎症扩散,引发败血症或盆腔粘连。需先治疗感染再考虑手术。

3.凝血功能障碍:血小板减少或血友病等疾病会导致术中术后出血难以控制,危及生命。术前需评估凝血功能,必要时选择其他方案。

4.严重心肺疾病:麻醉可能加重心脏负荷或引发呼吸抑制,存在较高风险。需由多学科评估后再决定是否手术。

5.对麻醉药物过敏:部分人群可能对麻醉药产生严重过敏反应,如休克或呼吸困难。术前需详细询问过敏史并做好应急准备。

手术前需全面检查身体情况,如实告知医生病史及用药情况。术后注意休息,避免剧烈运动,观察出血量及腹痛情况,按时复查。如有发热、持续出血或剧烈疼痛需及时就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