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善闻 副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三级甲等 泌尿外科

尿潴留第二次放多少

2025.07.24 17:15

尿潴留第二次导尿的放尿量通常控制在500-800mL,避免一次性排空膀胱导致并发症。首次导尿后需间隔4-6小时再次操作,具体放尿量需结合膀胱充盈程度、患者耐受性及病因综合评估。急性尿潴留患者分次放尿更安全,慢性尿潴留则可适当增加单次放尿量。

放尿量需根据个体情况调整。膀胱过度充盈时,快速排空可能诱发低血压或血尿,分次导尿能减少膀胱压力骤降的风险。前列腺增生患者首次放尿后,剩余尿量超过300mL需考虑二次导尿。心肾功能不全者需严格控制单次放尿量,避免循环负荷过重。神经源性膀胱患者需结合尿流动力学检查结果,部分病例需留置导尿管持续引流。

操作前需确认导尿管通畅,放尿速度控制在每分钟100mL以内。监测血压变化,出现冷汗、心悸等不适立即暂停。记录尿量、颜色及性状,血尿或脓尿需送检。长期留置导尿管者需预防感染,定期更换导尿装置。避免反复插管造成尿道损伤,必要时采用膀胱造瘘。糖尿病患者需加强会阴护理,合并尿道狭窄时优先选择硅胶导尿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