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少为 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 三级甲等 妇产科

怀孕后要做几次检查

2025.04.29 08:07

怀孕后需要进行多次产前检查以确保母婴健康。通常建议整个孕期进行10-15次检查,具体次数根据孕妇个体情况和医生建议调整。定期产检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,保障妊娠过程顺利。

怀孕期间的检查分为三个阶段。孕早期12周前需进行首次全面检查,包括血常规、尿常规、B超等,确认胚胎发育情况并建立孕期档案。孕中期13-28周每4周检查一次,重点进行唐氏筛查、大排畸超声等,监测胎儿生长发育。孕晚期29周后检查频率增加至每2周一次,36周后每周检查,主要评估胎位、胎盘功能及孕妇身体状况,为分娩做准备。特殊情况下如高龄孕妇或存在妊娠并发症,可能需要增加检查次数。

进行产检时需注意选择正规医疗机构,提前预约避免长时间等待。检查前保持良好作息,部分项目需要空腹需提前准备。携带既往检查报告以便医生全面评估。出现异常症状如腹痛、出血等应立即就医,不必等待预约时间。同时要按时服用孕期维生素,保持合理饮食和适度运动。每次检查后应遵医嘱,了解下次检查时间和注意事项,确保整个孕期得到科学监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