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永彬 副主任医师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妇科

流产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做

2025.09.29 12:08

流产在妊娠超过法定孕周限制、存在严重凝血功能障碍、生殖道急性感染未控制、严重全身性疾病未稳定、对麻醉或手术药物过敏的情况下不能做。具体分析如下:

1.妊娠超过法定孕周限制:我国法律规定,妊娠超过14周一般不允许非医学需要的流产手术。此时胎儿已发育较大,手术风险显著增加,可能导致大出血、子宫损伤等严重并发症。若因医学原因需终止妊娠,需由专业医生评估并开具证明,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引产手术。

2.存在严重凝血功能障碍:凝血功能异常可能导致术中或术后难以控制的大出血,危及生命。常见疾病包括血友病、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。术前需通过血液检查评估凝血指标,若异常需先纠正凝血功能,否则禁止手术。

3.生殖道急性感染未控制:如阴道炎、宫颈炎、盆腔炎等急性炎症期进行流产手术,可能引发感染扩散,导致输卵管粘连、不孕甚至败血症。需先进行抗感染治疗,待炎症消退后再评估手术可行性。

4.严重全身性疾病未稳定:包括重度心力衰竭、肝肾功能衰竭、未控制的高血压或糖尿病等。流产手术的应激可能加重原发病,诱发多器官功能衰竭。需由内科医生协同评估,待病情稳定后再考虑手术方案。

5.对麻醉或手术药物过敏:部分流产需使用麻醉药或前列腺素类药物,若存在过敏史且无替代方案,强行手术可能导致过敏性休克。术前需详细询问过敏史并进行皮试,确认无禁忌后方可操作。

流产涉及个体差异与医学风险,术前需完善检查并充分沟通。选择正规医疗机构,严格遵循医嘱,术后注意观察身体变化,及时处理异常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