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少为 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 三级甲等 妇产科

产检需要做几次b超

2025.04.29 08:07

产检期间需要进行的B超次数通常在5-8次,具体根据孕妇健康状况和医生建议调整。不同孕期检查目的不同,早期确认妊娠、中期排畸、晚期评估胎儿发育均需B超辅助,高危妊娠或特殊情况可能增加检查频率。

B超作为无创影像检查,在孕期的应用具有明确阶段性。妊娠早期首次B超通常在6-8周进行,确认宫内妊娠、胚胎数量及存活情况。11-14周需NT检查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。20-24周进行系统排畸筛查,这是最重要的三维或四维B超检查。28-32周评估胎儿生长发育,36周后重点监测胎位、羊水及胎盘成熟度。部分医院会在分娩前再次确认胎儿状况。每次检查侧重不同,早期关注胚胎着床,中期观察器官发育,晚期侧重生物物理指标。医生可能根据妊娠糖尿病、高血压等合并症增加检查频次。

选择医疗机构时需确认其具备产科超声资质,避免非医学需要的商业性胎儿摄影。检查前无需空腹但需适当憋尿,孕晚期检查可排空膀胱。异常结果需配合医生进行进一步诊断,B超虽安全但仍需控制不必要的重复检查。检查报告应妥善保存并与产检病历合并管理,动态对比胎儿发育指标。注意区分常规B超与针对性超声检查的区别,后者针对特定异常需更专业设备操作。